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地矿局公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转变工作作风,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的指示精神,现将327地质队机关公车使用管理作以下暂行规定:
一、机关公车只能用于单位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二、机关公车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与调度。
三、公车的保险、修理和加油应选择定点,保证价格优惠和服务质量,统一使用加油卡。
四、加强公车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五、公车必须停放停车场、小车库或地下车库,不得私自随意停放。
六、双休日、节假日公车封存,特殊情况需启封使用必须经队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同意。
七、公车不得随意借出,禁止借予私人用于婚丧嫁娶。
八、公车购置、报废、转让等处置事宜按局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