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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4 16:46:04 信息来源: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访问次数:2392 字体大小:

建人函〔20151410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德和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中直驻皖有关单位,省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3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省直单位建设工程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皖、安徽驻外建筑企业、在省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从事建设工程方面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2015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省直单位、驻外建筑企业以及在省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设工程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能力业绩。申报者的学历资历、能力业绩等按照建人〔201215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申报者的任职、工作年限计算到20151231日。

(二)继续教育。申报者须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可的培训机构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一期,继续教育有效期3年。继续教育有效期起算时间从201311日起。培训机构培训内容须在开班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2015年集中培训时间为3天,2016年起逐步推行网上培训)。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继续教育总学时须满360个学时,申报工程师继续教育总学时须满288个学时(破格申报人员除外)。

(三)计算机和外语。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8号)和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发〔200579号)规定,省属、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须取得B级或A级职称外语证书,对其他申报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申报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分别累计取得3个、4个和5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并在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继续有效。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条件按照皖人社秘〔2015238号、皖人发〔200579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15年度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点击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系统,按照操作说明和步骤进行填报(请关注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职称管理系统即将开通网上申报,链接网址为:http://60.166.10.149:8081)。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91日至930日。

网上申报完成后,按下列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材料送有关部门进行初审。

1.市县企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初审。广德、宿松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广德和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初审。

2.省直厅(局、集团公司)及中直驻皖单位人员: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初审。

3.在省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后,由省人才服务中心初审。

4.驻外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个人申请,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服务中心初审。

经上述有关部门初审合格后,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

(二)纸质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5108日至20151023日,逾期报送以及申报者个人单独报送的,不予受理。

1.委托评审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广德、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厅(局、集团公司)及中直驻皖单位、省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或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1(从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并附《2015年申报建设工程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1(从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系统下载打印)

2.承诺书。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从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经本人签字后报送。

3.单位公示证明。经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公示证明1份(从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系统下载打印)。

4.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从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 一式3份;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5.简明情况登记表。《2015年申报建设工程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1份(从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系统下载打印)。

6.业务工作总结。近五年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或专业技术总结1篇(须打印成册),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业绩。奖励证书及其它反映业绩成果材料的复印件1份,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材料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业绩成果材料须提供本人主持或参与某项工程的相关材料,比如:奖励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报告、规划设计图(规划文本)、施工图等能反映本人业绩的有关材料。不能如实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或提供相关材料有涂改等弄虚作假的,一律按业绩不符处理。

8.破格申报审批表。破格申报审批表1份(从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系统下载打印)。

9.照片。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不含评审表张贴的3张)。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人,中级160/人,初级100/人。

四、有关要求

(一)面试答辩。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答辩内容主要围绕本人撰写的论文或技术报告进行命题,测试申报人所从事专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能力。面试答辩合格者(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才能提交评委会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按每人100元收取面试答辩费。

(二)对照条件,严格审核。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省直厅(局、集团公司)及中直驻皖单位打印《2015年申报建设工程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连同委托评审函一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在省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打印《2015年申报建设工程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连同省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一并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驻外建筑企业申报相应的职称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服务中心统一汇总报送。为确保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由所在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在本单位公示其申报材料,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须由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在申报评审表“申报材料公示情况”栏如实填写公示情况,否则不予受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再对申报者的相关原件进行审核。

今年是实行网上申报的第一年,各地要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并对照标准条件严格审核,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适时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在以后的2年内不得申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地址: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原省建设厅幼儿园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0551)6287127062871257

 

附件:1.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

    2.各市和广德、宿松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下载请点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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