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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327地质队工勤技能岗位竞聘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15:28:26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2238 字体大小:

地人[2018]50

 

队属各单位:

327地质队工勤技能岗位竞聘评分标准(试行)》经2018424日队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队人事科反馈。

特此通知

 

安徽省地矿局327地质队人事科

2018426   

 

 

 

 

 

 

 

 

 

327地质队工勤技能岗位竞聘评分标准(试行)

 

一、基本条件

1、在聘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取得相应等级工勤职业(工种)资格,且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3、根据皖办法[2008]17号文规定,工勤技能岗位晋升,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聘用满5年(年限均以周年计算,下同)。

4、竞聘技师或高级技师岗位的,现工作岗位须与证书工种一致,不一致的不予竞聘。

5、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或者已申请提前退休人员符合“聘后即退”的拟退休人员,原则上优先聘用。

二、基本评分标准

1、工作年限:每年1分。

2、现职业(工种)资格取得年限:每年2分。

3、现岗位聘任年限:⑴从事本工种主体岗位工作,工作岗位与证书工种一致的,每年2分;⑵从事本工种辅助岗位工作,即从事生产技术、设备、质量或安全检查、施工管理及其他与本工种相关的辅助性工作;或因工作需要不在本工种岗位工作,符合聘用政策的,每年1分。

三、条件评分标准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技类奖励,加5分;获得省部级科技类奖励,加3分;获得厅局级科技类奖励,加2分。

奖励取个人所获最高奖一项,不重复计算,以获奖证书上的名单为准,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获奖证书须有同级行政机关或经行政机关授权委托的行业协会盖章。

2、近五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加5分;获得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加3分;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团体奖励前三名的参赛选手,在同等分值的情况下予以优先聘用。

奖励取个人所获最高奖一项,不重复计算,以获奖证书上的名单为准,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获奖证书须有同级行政机关、劳动竞赛委员会或工会盖章。

3、近五年以来,在野外一线工勤技能岗位从事野外钻机设备操作、地质找矿、物化探、地质测量、工勘施工工作的人员加1分,机长、班组长加2分(仅限一次)。

四、其他事项

1、工勤技能岗位竞聘工作在省人社厅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限额内开展,每年开展一次。

2、竞聘原则上采用评分为主的方式,若在职数临界点出现分值相同情况,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拟聘人选,最终由队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分和投票排名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拟聘人选。

3、本标准解释权在队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4、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327地质队工勤技能岗位竞聘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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